在彼时那篇不免过于辛辣的《十批百度框计算》中,前两批分别指出:
第一,所谓"框计算",如果说还有一点可取之处,那就是所谓开放平台了。
第二,即便是所谓开放平台,也蕴含着霸权思维。
果不其然。一男兄撤了,但其legacy被发扬光大,或至少是鸡肋不舍。"框计算"没炒熟,终究回归了"开放平台"――蕴含着霸权思维的"开放平台"。
为何说百度开放平台是霸权思维?我们只需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搜索引擎是否应该具有中立性,即,不应当在未尽足够告知义务的情况下、无论出于任何目的而修改搜索结果?
答案显而易见。
为什么?因为搜索引擎,如同通信工具一样,本质上是信息的管道(bit pipe)。它不产生内容,如同电信运营商不产生通话内容一样。
但是不同于电信运营商的是,搜索引擎的商业模式是新颖的。本质上,搜索引擎的这种对bit pipe的商业模式的创新,或者说潜在价值的挖掘是建立在互联网对法律的超前性之上的。也就是说,发现了法律的未监管空间进而实现了超额利润。
试想,如果法律允许电信运营商在每段通话之前、之间、之后任意插播广告,电信运营商的收入得增长多少?如果再加上语音分析、行为分析、位置定位,自动精准推送最适合你的广告呢?可惜的是,全球范围内,法律对于通信安全和通信过程中的隐私保护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监管措施,从而消灭了这种超额利润。
法律尚未到位,所以搜索引擎公司必须自律。这也是google为何一直标榜"不作恶"的原因:不是因为它高尚,而是它在试图自证清白从而避免法律的审判和制裁。如同一个不当得利、内心不安的暴发户,日日跪在教堂向神父忏悔一般。即便如此,在欧美十分注重个人隐私和通信安全的环境下,google总是面临诸如利用免费信息获利以及侵犯隐私等方面的指责和诉讼。
而我们神佛不信,鬼怪不惧。我们很难理解google内心深处的超我(superego)对于本我(id)的批判以及对于上帝的畏惧。
所以我们有了肆无忌惮的竞价排名。
所以我们又有了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被誉为"信息终结者"的百度开放平台。
从此,每一个百度的客户(合作伙伴)将接受百度的统治。
从此,每一个百度的用户将接受百度的教化。
我们不必有独立的判断。
我们只需要接受百度筛选出来的"最佳"结果。
我们将会非常happy。
因为我们,五千年来就喜欢听别人的话,五千年来就不喜欢独立思考。
十分感谢百度的努力,让每一个国人更加happy。
海盗船长,嘿咻嘿咻。
粉红娘娘,哎哟哎哟。
海盗船长,嘿咻嘿咻。
粉红娘娘,哎哟哎哟。
从此,每一个百度的用户将接受百度的教化。
我们不必有独立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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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五千年来就喜欢听别人的话,五千年来就不喜欢独立思考。
十分感谢百度的努力,让每一个国人更加h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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